1.简介比特币、dogecoin、区块链、超宇宙……相信你一定听说过这些热词,以及与之相关的财富神话。以比特币为例。2020年2月,比特币价格突破1万美元/枚,2021年9月,接近6.9万美元/枚。这种高收益致富的神话刺激了很多人,也成为一些人搞投资诈骗的修辞手法,即以高收益把人骗进市场,以高风险为由榨干自己的财产。近年来,涉及& quot新的投资方式& quot如虚拟货币、元宇宙等相继出现。本文将简单介绍提醒投资者提高警惕的常用手段。
二。利用虚拟货币的新型犯罪据相关统计,涉及虚拟货币犯罪的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仅2020年,公开裁判文书就超过5000份,犯罪手段日益复杂,涉及案件类型多达13种。其中,以下几类高发犯罪值得特别关注:
(一)以虚拟货币为宣传点,通过发展下线、层层返利吸引投资。
主办方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高附加值为宣传点,设置平台交易门槛。投资者需要使用虚拟货币购买平台& quot产品& quot进入交易前,再请投资人发展下线投资人。下面的线会给予或多或少的奖励,并给予不同级别的返点,这其实就是传销。
2020年,公安部部署破获首例以虚拟货币为媒介的跨国网络传销案,涉案金额400亿元,参与人员200多万人,层级关系3000多条。这个犯罪团伙建立了一个& quot加号令牌& quot站台。投资者通过支付超过500美元的虚拟货币获得会员资格,支付的虚拟货币将被转换为& quotPlus & quot平台发行的货币。根据后续投资金额和发展下线数量,发放相应的加币作为奖励和返利。这个项目虽然披着虚拟货币投资的外衣,但本质上仍然具备缴纳门槛费、发展下线等传销犯罪的基本特征。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资人被认定为传销参与者,投资款将被没收,无法返还。
(2)以投资理财为名,线上线下销售虚拟货币,招揽投资。
主办方以投资理财为名,通过线上线下向公众公开销售各种区块链虚拟货币,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公众投资。例如,在郝和杨芳& # 039;他们以影视公司的名义,通过开会、培训、下线发展等方式,向公众公开销售LCC影视区块链虚拟货币。期间以影视公司高管、香港公司董事身份参加虚拟货币招商会,并向公众推广。同时,为部分投资者提供收款银行账户,代其购买LCC虚拟货币。案件涉案金额2000多万,主动报案的有700多人。
(三)以投资理财为名,通过各种手段欺骗客户& # 039;信任,引诱投资者购买虚拟货币,实施诈骗。
这种诈骗根据诈骗手段的不同,可以分为损失型诈骗和非损失型诈骗。
在亏损型欺诈中,组织者首先通过充当讲师、向盈利客户宣讲等方式取得投资者的信任。引诱他们投资诈骗团伙控制的虚拟货币和股票。他们在收到投资款后,在后台操纵投资款的涨跌来伪造投资亏损,让投资人认为是真实亏损并主动承认赔偿,从而骗钱。比如佛山中院审判的凌志聪、李春亭& # 039;美国法院,涉嫌欺诈。短短5个月,犯罪团伙通过巴致使客户损失147万余元
一些虚拟货币可以在全球流通,具有很强的匿名性和隐蔽性,成为不法分子洗钱的工具。2020年,广东惠州警方破获全国首例利用虚拟货币洗钱案,涉案300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1.2亿元。平台的运营者通过招募代理,成立工作室,利用会员& # 039;集合账户为境外网络赌博网站、金融投资诈骗平台提供资金接收、转移、洗钱等服务,会员无意中参与洗钱。
三。利用超宇宙犯下的新罪行。随着脸书& # 039;s转型为超宇宙公司在未来,超宇宙及其相关概念受到各界关注。以Metauniverse为卖点的投资理财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部分项目涉嫌犯罪。常见的项目类型如下:
(1)以超宇宙区块链游戏为诱饵,诱导投资者购买虚拟货币,然后兑换成游戏币。
一些人制定的规则& quot元宇宙& quot游戏要求参与者使用游戏币,游戏币只能兑换成特定的虚拟货币。参与者首先要购买虚拟货币,虚拟货币可以诱导投资者购买虚拟货币。比如2021年,央视财经频道曝光大量超宇宙区块链游戏,要求用户先购买TEDA币,再用TEDA币兑换游戏币。这种行为实际上是将人民币转换成虚拟货币,属于非法公开融资行为。再比如网页版宇宙游戏《农民世界》,需要先交服务费,每月收入的20%分给& quot游戏公司& quot,而用户& # 039;s的分成收入实际上来自于后入局者的付费。一旦游戏失去人气,公司很可能卷款跑路。
(2)炒作元宇宙地产,诱导投资者投资购买。
利用元宇宙的概念,炒作元宇宙地产,诱导投资者在元宇宙买房落户。目前,虚拟世界中有许多房地产项目,其中一些项目的虚拟土地售价超过2000万人民币,一些明星也购买了虚拟房地产。高昂的价格和明星效应使得元宇宙地产项目炙手可热,但要注意的是,成熟的虚拟地产项目极其有限,购买渠道非常复杂,前景尚不明朗。投资者很可能面临彻底亏损的投资后果,更有可能被骗。
(三)利用元宇宙的概念发行虚拟货币,诱导公众购买。
在元宇宙的投资和消费都需要用钱来支付。一些不法分子声称发行的虚拟货币是未来& quot元宇宙的通用货币& quot,诱导大众购买投资。这种& quot虚拟货币& quot往往是不法分子自发的空币,主要通过操纵价格、设置提现门槛等幕后手段非法获利。如前所述,发行LCC影视虚拟货币涉嫌非法集资。犯罪团伙可能会打出一个新的口号& quot通用货币& quot并继续非法集资。
四。给投资者的建议数字时代已经到来,各种新技术、新概念层出不穷。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些新技术、新概念,骗取投资者的钱财。因此,投资者在投资前要提高警惕,掌握一定的防骗技巧。我们给投资者以下建议:
(一)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天上不会掉馅饼
人们常常以& quot站在风中,猪能飞& quot。但是,默默发财是人性的本质。看到风的时候,风期可能已经结束了。骗子可能会利用第一个进入者的财富神话来骗第二个进入者的钱,等锅满了再寻找下一个诈骗机会。最后只有盲目进入,被套住,两手空空的投资者。天上不会掉馅饼,内幕消息也不会无缘无故出现。只有保持头脑清醒,睁大眼睛,才能行稳致远!
(二)利用互联网了解是否有政府部门风险预警。
针对新型白细胞介素
比如《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联合发行的人& # 039;2021年9月中国银行、最高法、最高检指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存在法律风险。投资者知道这个风险提示后,在投资时需要仔细分析,做出投资决策。
(三)利用互联网了解商业模式,分析商业模式的可行性。
对于新出现的新项目,建议投资者通过互联网了解拟投资项目的商业模式,分析在没有政府相关提示的情况下盈利的可能性。此外,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 quot高回报& quot意味着& quot高风险& quot,并且& quot高回报& quot超出常识往往会带来绝对的风险。
(4)固定证据,被骗后立即报警。
投资者发现被骗或可能被骗,应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如快速截屏或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网站内个人账户(姓名、投资金额、分红金额、未分配利润等。),同时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其介入,尽可能追回失物。
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发展给人们带来了新的致富途径,也给犯罪分子提供了新的赚钱途径。投资者要擦亮眼睛,稳健投资,切不可被高收益所蒙蔽!
(作者是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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