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财经的来源。
今天(2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进一步防范和应对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通知指出,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坊、泰达等虚拟货币的主要特征是由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和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形式存在。它们没有法律补偿,不应该也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法定货币和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均被严格禁止,非法出售代币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被坚决依法取缔。
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