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数量有限,但可以用来套现,兑换成大多数国家的货币。总量有限,不属于任何国家,不受世界上任何单位的管制;因为没有任何实体或单位对其负责,它可能有价值,也可能没有价值,自由度很高。比特币的概念是由中本聪在2009年首次提出的。根据中本聪的想法,它设计并发布了开源软件,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P2P网络。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数字货币。与大多数货币不同,比特币不是由特定的货币机构发行的。它是根据特定的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的。比特币经济利用整个P2P网络中众多节点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和记录所有交易,并利用密码学的设计来保证货币流通各个环节的安全。P2P本身的去中心化特征和算法,可以通过大量制造比特币来保证币值不被人为操纵。
法官提醒,任何生产经营活动都应在国家相关法律和产业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作为市场经济的参与者,要自觉防范虚拟货币交易风险,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此外,比特币不具备与我国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交易活动没有真实价值支撑,价格容易被操纵。代币发行融资和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如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和投资投机风险。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也多次发布通知,提醒广大消费者,投资虚拟货币造成的后果和损失应由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社会公众应自觉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防范虚拟货币交易风险。
通讯员:高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