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19年1月10日发布《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9年2月15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的出台,旨在明确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和促进区块链技术及相关服务的健康发展,规避区块链信息服务的安全风险,为区块链信息服务的提供、使用和管理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
国家网信办/视觉中国发布的图片《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区块链作为一种新兴技术,具有防篡改和匿名的特点。它在给国家发展带来机遇、给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与通信领域结合,利用其传播违法有害信息,在互联网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一些区块链信息服务商安全责任意识不强,管理措施和技术支持能力不完善,互联网信息安全面临新的挑战。
为落实信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区块链技术及相关服务健康发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广泛调研和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定》。
055-79000明确,本规定所称区块链信息服务,是指基于区块链技术或系统,通过互联网网站、应用程序等形式,向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本规定所称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向公众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的实体或节点,以及为区块链信息服务实体提供技术支持的机构或组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根据职责负责全国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055-79000提出,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要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具备与其服务相适应的技术条件;以及关于制定公共管理规则和平台的公约;实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制度;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或者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区块链信息服务用户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服务协议的,应当依法采取处置措施。
055-79000要求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自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填报备案信息。变更服务项目、平台网站等事项或者终止服务的,应当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服务提供者在网上开发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规定》强调,违反《规定》相关规定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本规定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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